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现代物流 > 电商 > 正文

商务部:将尽快印发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监管方案

发布时间: 2018-11-23 10:47:33   作者:记者 魏宇晨   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魏宇晨):中国决定自2019年起延续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其使用范围。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22日表示,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印发监管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切实做好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下面请听详细报道。 

中国海关统计,今年1-9月份,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57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6.5%。日前,中国官方宣布,将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22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说,“一方面,将过渡期内‘暂按个人物品监管’的原则固化下来,明确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的要求,保持了监管政策的连续稳定。另一方面,完善和细化有关的监管要求,明确政府部门、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境内服务商等各参与方的责任,强化商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从明年1月1日起,还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等22个新设立的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城市。高峰表示,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印发监管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方案出台以后,我们将密切跟踪政策运行的情况,根据需要及时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希望行业企业按照监管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做好质量安全的风险防控,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持续健康发展。”


网站首页 | PMI指数 | 物流信息 | 物流科技 | 生产资料 | 钢铁信息 | 能源信息 | 汽车信息 | 中心介绍 | 要闻 | 图片 | 综合物流 | 现代物流 | 视频中心 | 后台登录

Copyright©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

联系我们 电话:010-65133322-6405 信箱:tjp@clic.org.cn QQ群 534151542 京ICP备17049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