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综合物流 > 政策 > 正文

山西省邮政局五项举措落实邮政普遍服务“两个规定”

发布时间: 2016-01-25 15:42:1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近日,山西省邮政管理局采取五项措施,贯彻执行《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以及《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管理规定》,科学合理运用行政手段加强监管。

 
  一是开展企业专题培训。山西省邮政管理局将“两个规定”文件转发至省邮政公司,要求邮政企业做好宣贯执行、学习培训。各市邮政管理局先后组织辖区邮政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两个规定”专题培训。

 
       二是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山西省邮政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全省审批的统一流程,制作了统一的文书格式。

 
       三是主动预报,衔接对接。山西省邮政管理局要求邮政企业依据“两个规定”调整内部规章,主动预报拟撤销和停限办计划,做到合理平衡,科学工作,效率审批,合法合规。

 
       四是保护普遍服务基础资源。山西省邮政管理局要求邮政企业加强邮政营业场所管理,合理布局网点,保护和科学利用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资源。

 
       五是加强普遍服务监管。山西省邮政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照章审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查处。

网站首页 | PMI指数 | 物流信息 | 物流科技 | 生产资料 | 钢铁信息 | 能源信息 | 汽车信息 | 中心介绍 | 要闻 | 图片 | 综合物流 | 现代物流 | 视频中心 | 后台登录

Copyright©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

联系我们 电话:010-65133322-6405 信箱:tjp@clic.org.cn QQ群 534151542 京ICP备17049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