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现代物流 > 供应链 > 正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职业打假”将被规制

发布时间: 2019-12-04 11:02:12   作者:联商网   来源: 本站原创  

12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自 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暂行办法在不予受理情形中明确," 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意味着以 " 打假 " 等名义实施恶意投诉的 " 职业索赔 " 行为将受到规制。其他部分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还包括: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等。

这表示,以“打假”等名义实施恶意投诉的“职业索赔”行为将受到规制。

此外办法中还规定,投诉人为两人以上根据情况可按共同投诉处理外。暂行办法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

当前市场环境下,而是“职业索赔”往往假借打假之名对商家实行敲诈,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敲诈勒索,有的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无视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职业索赔扰乱市场秩序,且逐渐正呈现团伙化、年轻化、产业化等趋势。

业内人士认为,暂行办法的出台不仅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同时关闭了职业索赔人的“营利渠道”,同时减轻了监管部门的负担。

网站首页 | PMI指数 | 物流信息 | 物流科技 | 生产资料 | 钢铁信息 | 能源信息 | 汽车信息 | 中心介绍 | 要闻 | 图片 | 综合物流 | 现代物流 | 视频中心 | 后台登录

Copyright©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

联系我们 电话:010-65133322-6405 信箱:tjp@clic.org.cn QQ群 534151542 京ICP备17049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