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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中的电商法成为改革“绊马索”?专家:不如暂缓

发布时间: 2018-07-18 09:07:52   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 参考消息  

电子商务法草案经过三审,目前正在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国家发改委主管的中宏网近日刊发专家署名文章称,目前电商新业态层出不穷,很多创新形式和服务已经超过草案规制范围,对很多问题认识“尚不一致、还看不准”,所以立法步伐不如暂缓。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中意网络侵权研究所所长、AIIA政策法规组副组长蒋洁认为,电子商务法草案的数轮审议和修改中体现了不断融入新问题的特色,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整个社会对电商本质、交易过程、交易技术及其与传统商务的关联等认知不清和不一致。当然,这一点也是电商自身发展逻辑决定的必然现象。

此前争议颇大的“微商”已被纳入三审稿范围。三审稿基本界定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的经营者以及自建网站或其它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但目前,电商新业态层出不穷,对“服务”的理解和“服务”的模式均超出了草案规制范围。

蒋洁认为,未来中数字化商业变革下,谁也无法预料电子商务的创新形式。如果法律制定得过急,出台后可能成为牵制改革创新的“绊马索”。

全国人大《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导读部分指出,“在起草和审议修改过程中,注意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对有关方面认识尚不一致、还看不准的问题,仅作原则规定或不作规定”。

蒋洁表示,既然当前对于电子商务领域中众多问题的认识“尚不一致、还看不准”,不如暂缓立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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