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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范网上交易 严禁电商平台强迫商家“二选一”

发布时间: 2019-11-11 10:23:0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杭州召开“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时指出,近期网络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易发高发问题,并对规范网络经营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其中提到的突出问题之一平台竞争加剧,“二选一”问题突出。总局强调,互联网领域 “二选一”“独家交易”行为是《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同时也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既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又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就在同一天,广东格兰仕生活电器商业有限公司对外宣布,已经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在今年年初,天猫要求格兰仕“二选一”,格兰仕拒绝下架其他网络零售平台后,天猫就开始对格兰仕及其经销商正常经营进行不法干挠。为此,格兰仕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天猫立即停止全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格兰仕作为销售商,认为“二选一”给品牌、商家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更严重侵害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平台执意坚持“二选一”竞争方式最终损害产业参与者的利益,恶化中国整体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就在上个月9日,京东诉天猫“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也有了新进展。京东称,2013年以来天猫不断以各种手段实施对强迫商家进行“二选一”。2015年双十一期间,京东实名举报直指阿里旗下天猫平台要求商家进行二选一。2017年的618大促期间,天猫要求部分商家不仅要退出参与京东平台的促销活动,还要关闭在京东的店铺。

    2017年,京东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阿里滥用市场支配力量实施“二选一”等行为,损害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天猫主张该案应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7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天猫管辖权异议,天猫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今年109日,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驳回了阿里的管辖权异议。

    可以看出,阿里现在面临竞争对手以及商业客户同时针对“二选一”的法律诉讼。但是,在日前举行的会议上,阿里表示,“因为规模效应,我们与优秀商家合作,给消费者提供最优的消费体验、最低的价格,同时平台向这些商家提供最好的流量资源,形成多方受益的格局。但总有一些竞争对手对这种独家合作模式进行恶意阐述,这是一种恶意炒作。”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二选一现象的限制主要涉及三部法律:《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今年1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二选一”行为也构成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删除了与“二选一”直接相关的第六条与第十二条,由于第二条第二款“兜底条款”的存在,依然可以引用追究实施“二选一”行为的电商平台企业的民事责任。

    更直接的是,“二选一”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中的“限定交易”,这种“二选一”在中国互联网行业竞争中频繁出现,就是因为市场老大为了打压老二的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当然,一些互联网平台并不是通过胁迫方式强制商家二选一,直接禁止入驻商家与这些平台的竞争对手合作,而是通过一些优惠政策吸引商家与其“自愿”签订排他协议。这种做法是为了避免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有关禁止平台限制商家与其他经营者合作的规定。

    但是,这种变形的手段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在2016111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利乐集团(简称利乐)有关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起因是在2009-2013年期间,利乐在中国大陆液体食品纸基无菌包装设备(简称设备)、纸基无菌包装设备的技术服务(简称技术服务)、纸基无菌包装材料(简称包材)三个市场,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在此期间,利乐凭借其在设备市场、技术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在提供设备和技术服务过程中搭售包材;凭借其在包材市场的支配地位,通过限制原料纸供应商与其竞争对手合作、限制原料纸供应商使用有关技术信息,妨碍原料纸供应商向其竞争对手提供原料纸;凭借其在包材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追溯性累计销量折扣和个性化采购量目标折扣等排除、限制竞争的忠诚折扣,妨碍包材市场的公平竞争。

    工商总局认定违反了《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该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和第(七)项规定的没有正当理由搭售、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和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在电商平台竞争中,具有支配地位的平台利用优惠政策要求商家自愿签订排他性协议,属于限制竞争的忠诚折扣。

    事实上,在中国的法律体系当中,有足够的法律惩罚“二选一”现象,但是,“二选一”现象长期存在值得我们反思。中国正在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系,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二选一”现象不应该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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