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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启动跨境电商直购进口模式

发布时间: 2019-10-09 10:25:57   作者:赵国清   来源: 沈阳日报  

10月6日上午,300余件跨境电商直购进口商品搭乘航班抵达沈阳桃仙空港口岸,由沈阳邮局海关跨境监管场所通关验放,经邮政速递物流配送运往全国各地。该批货物主要是来自韩国的化妆品及护肤品,货值30余万元。这标志着自贸区沈阳片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继网购保税进口业务运行后,直购进口业务也正式开通。

自贸区沈阳片区(综合保税区)在沈阳海关支持下,围绕区域功能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信息技术优势,搭建了沈阳自贸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了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中心,完善了智能查验分拨系统,为跨境电商企业和平台企业提供了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软硬件平台条件。今年9月11日,跨境电商保税备货模式在沈阳综合保税区全面运行,标志着沈阳自贸跨境电商工作全面启航。在该模式下,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或平台与海关联网,电子商务企业将整批商品运入沈阳综合保税区内并向海关报关,海关实施账册管理。境内个人网购区内商品后,电子商务企业或平台将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传输给海关,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交清单,海关按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征收税款,验放后账册自动核销。

“跨境电商保税备货进口是当前最有优势的跨境电商进口业务模式,在该模式下,电商平台根据市场预测和消费者需求,先从国外集中采购大量商品进口并存储在沈阳综合保税区内,随后根据消费者在电商买卖平台上的订单,以个人物品方式出区配送到消费者手中。对于电商企业来说,在通关效率、商品质量、性价比方面都有优势,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收货速度更快,购物体验得到优化。”沈阳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

与跨境电商保税备货模式相比,跨境电商直购进口模式是指由电商企业境外备货,消费者跨境网购后,商品通过空运、海运等方式运至境内经海关验放,直接配送到消费者手中。近年来,为鼓励跨境电商发展,国家不断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自今年1月1日起,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将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新增消费需求旺盛的63个税目商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境外优质消费品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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