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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第44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1-09 08:57:42   作者:交通运输部   来源: 本站原创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有关规定,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第44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反映。联系电话:010-62079577,传真:010-82011829,电子邮箱: atestsc@rioh.cn。 

附件: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第44批)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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