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实名制要先过法律关
以后在广东收快递或寄快递,不是签个名就行了,而要出示身份证,在收寄快递的工作人员配备的终端设备上刷一下身份证,身份信息就可在3秒内传到公安机关备案。据说国内很多省份都有推行类似规定的打算。
为遏制安全事故屡发,推行快递实名制有利于快递业可持性发展。不过笔者觉得,要想推行这项制度,还有很多棘手问题,需一一破解。
首先,法律障碍。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倘若推行快递实名制,就可能会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只有依据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才能干预个人的通信自由。而现在的情况是,先期推行快递实名制的地方,并没经过法律的授权。这不仅与现有法律相悖,也不符合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
其次,公民隐私权如何保护。推行快递实名制,舆论与公众最为担心的是,私人信息被泄密。客户在交寄物品的时候本来就要填写住址、电话号码,现在又要公开身份信息,这么多的信息,如果跑到不法分子手中,后果不堪想象。尽管去年5月1日实施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定了对用户交寄的包裹和印刷品,快递服务组织收寄时应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可不予收寄。可对于快递企业不严格履行验视职责及泄露个人隐私的情况,并没有任何问责条款。
最后,快递成本将上升。实名制将拉长工作流程链条,客户需要花费时间办理登记,快递员将增加单票快件的揽收和派送时间。倘若快递公司因此增加人员,则要提高经营成本。有快递员就诉苦说:“以前一天能收50个件,现在最多收40个。”因快递新政带来行业成本的上升,不能全由民营企业承担,国家若能从减税、政策优惠等方面化解这部分支出,将会减少政策推行所受到的阻力。(来源:东方早报 文/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