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首入《反恐怖主义法》,不安检最高罚50万
发布时间: 2016-01-26 14:36:5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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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将于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八十五条规定:物流运营单位有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等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