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物流车将爆发,交通部公布绿色城配示范工程创建城市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确定天津、石家庄、邯郸、衡水、鄂尔多斯、苏州、厦门、青岛、许昌、安阳、襄阳、十堰、长沙、广州、深圳、成都、泸州、铜仁、兰州、银川、太原、大同等22个城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创建城市人民政府落实示范工程建设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围绕完善城市配送物流基础设施、推广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普及应用、优化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推广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推进信息互联共享、落实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重点任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新举措、新经验,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交通运输部将对创建城市中符合要求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项目,按照《“十三五”交通运输专项建设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方案》和相关管理规定,给予重点考虑。
通知还要求,有关省级主管部门要对创建城市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指导创建城市人民政府积极完善配套政策,从配送节点建设、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购置及运营、配送车辆通行便利政策、融资保险、土地、财税等方面对示范工程相关项目给予扶持,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创建工作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示范工程创建成果。
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公安部、商务部对照《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从政策保障、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市场主体、信息化、通行政策、先进组织模式、物流降本增效、节能减排等八个方面,组织专家组对创建城市进行定期督导检查。
示范工程创建时间为2年(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示范建设期末,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公安部、商务部组织专家按照《指标体系》要求,结合各创建城市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对创建城市进行验收考核。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不久深圳市出台《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首次将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纳入其中,成为了国内首个出台电动物流车运营补贴的城市。伴随着新政的发布,业内认为,新能源物流车将迎来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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