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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年限》等三项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22 09:32:27   作者:工信部   来源: 本站原创  

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总体安排,我们研究起草了《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年限》(修订WJ 9063-2010)(计划号:2015-0663Q-MB)、《工业炸药生产企业硝酸铵溶液贮罐(区)安全管理规程》(计划号:2012-2169T-MB)、《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安全技术条件》(计划号:2015-0665T-MB)等3项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3月15日之前将相关《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见附件1),反馈至以下单位:

  一、《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年限》
  主编单位:南京理工大学
  联 系 人:钱华
  联系电话:13584060880
  传    真:025-84431574
  电子邮箱:qianhua@njust.edu.cn

  二、《工业炸药生产企业硝酸铵溶液贮罐(区)安全管理规程》
  主编单位: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明阳
  联系电话:13960517788
  传    真:0598-3868600
  电子邮箱:smy@hxkh.com

  三、《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安全技术条件》
  主编单位: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
  联 系 人:雷进
  联系电话:13121802950
  传    真:010-83111943
  电子邮箱:leijin@126.com

附件:1、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

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专用设备安全使用年限》编制说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专用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年限》(征求意见稿)

3、《工业炸药生立企业硝酸铵溶液储罐(区)安全管理规程》编制说明《工业炸药生产企业硝酸铵溶液贮罐(区)安全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4、《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安全技术条件 》编制说明《乳化炸药不合格品及废料处理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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