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现代物流 > 危化品 > 正文

广州:危化企业运输车辆将实施限行备案管理

发布时间: 2017-10-31 09:20:46   作者:记者/刘冠南   来源: 南方日报  

  危化运输车辆 将实施限行备案管理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近日,广州市政府定期新闻发布会介绍,《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危化运输车辆在广州通行,都将纳入限行备案管理,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据广州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市是华南地区危险化学品的集散地,具有数量大、种类多、覆盖广、涉及环节多,安全风险大,监管压力大的特点。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957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12家,危运车辆3692辆,化学品储罐数3066个。

  同时,危险化学品涉及部门多达32个,外地车辆管控困难,存在一定事故隐患。

  此次《规定》的出台,将建立起更加有效的危化品监管机制。《规定》共七章47条管理办法,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将查封、扣押的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处理费用,以及举报奖励费用纳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

  《规定》还明确,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要求主要负责人每年就其个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报告亲笔签名,在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或者网站上公示1个月。将严重失信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负责人纳入黑名单管理。

  此外,《规定》明确要求,建立外地危运车辆管控措施。危险化学品车辆在全市纳入限制通行范围,外地车辆申请获批方可通行,过境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经由限行区域以外的公路行驶通过。



网站首页 | PMI指数 | 物流信息 | 物流科技 | 生产资料 | 钢铁信息 | 能源信息 | 汽车信息 | 中心介绍 | 要闻 | 图片 | 综合物流 | 现代物流 | 视频中心 | 后台登录

Copyright©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

联系我们 电话:010-65133322-6405 信箱:tjp@clic.org.cn QQ群 534151542 京ICP备17049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