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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起,山东高速将禁止危化品运输车22时至次日6时通行

发布时间: 2019-01-15 10:26:12   作者:记者 张泰来 王瑞超 通讯员 王海波   来源: 齐鲁晚报  

10日,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从1月15日,我省高速公路限行危化品运输车的时间有变,从原来的19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行,改为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行。提醒广大危化品运输车司机、企业注意。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山东、江苏已于12月28日15时起取消了省界收费站,实现了不停车通行。而在此之前,山东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夜间限行时间为19时至次日凌晨6时,而江苏省限行时间为凌晨2时至5时。

正是为了做好省界收费站取消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通行效率,两省协商一致,并经省政府批准,对限行时间作了调整。10日,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对外发布了这一决定,新的限行规定从本月15日开始实行。

发布限行新规的同时,对于一些常见问题,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也予以了权威解答。比如,对于限行时段前已经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是否可以在服务区停留等候?

民警表示,22时前已经驶入高速公路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当根据行驶路线,提前驶离高速公路,严禁在服务区或收费站广场停留。限行时段解除前,严禁在高速公路入口附近停放或聚集等候。例外的是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遇有道路拥堵,未能及时驶离高速公路的,高速交警部门会通过调取执勤记录、视频监控等方式予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不会进行处罚。

那么,空车在限行时段是否能够上高速公路行驶呢?民警介绍空载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槽罐内可能存在残留,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仍然会对交通安全形成巨大威胁,所以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不做运载状态区分,均列入限行车辆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限行的驾驶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遇有恶劣天气、节假日、重要活动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对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对相关运输企业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王瑞超 通讯员 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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