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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信息中心部门预算(2024年)

发布时间: 2024-04-29 10:34:49   作者:中国物流信息中心   来源: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部门预算

2024年)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是我国PMI指数、生产资料领域与物流领域从事信息采集、研究、发布的行业信息中心。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前身是原国家物资部中国物资信息中心,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时也承担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技信息部的职能。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致力于宏观经济监测预警研究、PMI指数研究制定与发布、生产资料流通行业统计调查、物流行业统计调查、生产资料市场监测、物流行业产业损害预警等工作。依托政府和行业,坚持以信息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宗旨,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为行业管理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

 

二、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中国物流信心中心本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注:无使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等,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826.48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1826.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93.23万元,21.5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9.89万元,占29.01%;事业收入780万元,占42.71%;其他收入123.36万元,占6.75%

收入预算情况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182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38万元,占78.64%;项目支出为390.1万元,占21.36%

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3.1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9.89万元、上年结转393.2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5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702.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57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保障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等重点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2024年预算数与2023年执行数持平。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97.5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9万元,增加1.99%,主要是安排的离退休经费有所增加;21507国有资产监管,2024年预算数为312.8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5.96万元,减少1.9%,主要是预算数中不含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规模较大,主要是21507国有资产监管,2024年预算数为312.89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59.05%,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29.8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8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56万元,占10.5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02.99万元,占76.15%;住房保障支出122.57万元,占13.28%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18.58万元,与2023年执行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1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52万元,减少2.94%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经费减少。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12.89万元,与2023年执行数相同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 2023年执行数减少0.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30.84万元比去年增加6.2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9.8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9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2.公用经35.96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1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8月底,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属于其他用车,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已办理报废手续)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从事咨询服务等专业业务取得的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反映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支出: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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