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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24条新政促物流业降本增效

发布时间: 2018-03-13 08:42:21   作者:刘家伟   来源: 辽宁日报  

   物流业一头服务供给和生产,一头连接需求和消费,是支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3月12日,记者从鞍山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为积极融入沈阳经济区东北亚物流中心建设,鞍山出台并下发了《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从降低物流业制度性成本、夯实物流业增效基础、完善物流业降本增效平台等五大方面提出24条具体措施新政,促进全市物流业健康发展。

  鞍山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降低物流业制度性成本。在优化道路运输通行和停靠管理方面,全市将精简大件运输审批要件,将四级审批压缩为三级审批,推广使用电子印章。同时,开辟超限运输审批“绿色通道”,将审批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日之内,并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依据《鞍山市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办法》,对物流车辆在市区禁行道路通行提供办理货车通行证的便民服务,为其规划合理路线及合理时段,确保物流车辆能够顺利进入指定区域和道路进行物流运输活动。

  针对夯实物流业增效基础,鞍山将加强对物流项目的规划和用地支持,物流项目用地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对纳入国家和省级示范的物流园区新增物流仓储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并充分考虑企业需求等因素,符合条件的物流项目用地,均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使用土地,对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物流业。

  鞍山还将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结合智能制造,推动关键物流技术装备产业化,鼓励物流机器人、自动分拣设备等新型装备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同时,结合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将供应链管理技术类物流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培育,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会,加强供应链管理技术类物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宣传培训辅导,支持大型仓储物流企业建立仓储分拨代运营、仓配一体化、仓单质押、融资租赁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建设智能化立体仓储、集装单元机器人、加工拣选系统,提高仓配中心智能化、柔性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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