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现代物流 > 危化品 > 正文

危化品运输车上高速将限时段通行

发布时间: 2016-08-16 09:14:33   作者:余果   来源: 东楚晚报  

记者昨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湖北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动了真格。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通告称,今年9月1日零时起,湖北省高速公路部分路段、时段将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包括运输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易爆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物品的车辆。

禁止通行的路段包括:沪渝高速(G50)宜都站至白羊塘省界站(K1181+136M--K1501)、恩来高速(G6911)罗针田互通至鄂西南站(K401+000M—K483+100M)、恩黔高速(S89)恩来恩黔互通至朝阳寺(K0—K48)路段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沪蓉高速(G42)荆宜互通至鄂渝省界(K1109+024M—K1281+744M)每日0时至6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国家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重大节假日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此外,重大活动和严重冰雪天气期间,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具体管制时间、范围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视情决定。

对违反通告规定,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执法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罚。

交巡警提醒,各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及使用单位,确保禁行时段、路段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则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禁行规定,禁行时段无法到达目的地的,应选择安全地带停车休息,确保行车安全。



网站首页 | PMI指数 | 物流信息 | 物流科技 | 生产资料 | 钢铁信息 | 能源信息 | 汽车信息 | 中心介绍 | 要闻 | 图片 | 综合物流 | 现代物流 | 视频中心 | 后台登录

Copyright©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

联系我们 电话:010-65133322-6405 信箱:tjp@clic.org.cn QQ群 534151542 京ICP备17049036号